【转载】Abolish ISA Campaign(废除内安恶法大会)

法令,在被成立的当儿,一般是以非常堂皇的理由而通过的。但有的法令却让当权者随意诠释,以能用于自己认为『正确』的用途上。这个『内安法令』就是一个佼佼者。

内安法令的成立,可以追溯到马来西亚独立时,为了对付马来西亚共产党的威胁,而成立了这个不需要经过任何审讯就可以把相关人士无限期扣留的恶法。如今这个恶法已经被滥用到了一个令人无法忽视的程度:

1.  可以用来『保护』生命受到威胁的记者;

2.  可以用来『提问』某位怀疑影响了回教堂祈祷声浪的国会议员;

3.  可以用来『阻止』某位报告了一些『不确实』的事项的部落客;

4.  可以用来『关上』某些提出『敏感』议题的国民。。。

等等荒唐事情都已经发生在我们的眼前了。如果有一天某人由于『说真话』被警方用ISA来保护,那也不会出人意料。。。上面种种荒谬的用法都已经看过了,还有什么是新鲜的?

这种『创意』应该放在解决50年(45年)以来悬而未决的老旧问题,而不是在这种情况下使用!

有空的朋友们,尽量抽时间出席这个大会吧!这是身为爱国的国民应尽的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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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转自:MerdekaReview.com)

逾两百团体支持废除恶法
联办单位呼出席废法大会


【本刊记者撰述】隆雪华堂、董总、教总、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及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共同发动的“废除内安法令”联署活动,迄今已有超过200个团体响应,联办单位呼吁更多团体参与联署,以及欢迎公众人士踊跃出席星期日(1019日)举行的签章废除恶法大会。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会长黄汉良、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主席叶新田、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主席王超群、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安碧嘉及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主席赛依布拉欣今天发表联合声明说,《1960内安法令》允许未经审讯的扣留,而且经部长签准,可以无限期的延长扣留,明显违反司法公正原则及践踏基本人权。

“《内安法令》赋予内政部长过大的权力,蚕食司法,损害三权分立的民主架构。《内安法令》自1960年制订以来,至今累计扣留了超过一万人。该法令美其名为维护国家安全,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却旨在打击和扣留在野人士、民间异议分子,乃至一般的公民,导致许多无辜者丧失自由,埋没青春、断送天伦与幸福,蒙受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

联合声明透露,截至10月中旬已有超过两百个团体支持废除内安法令,包括半岛各州民间组织与许多乡团总会,如:福联会、中山联合会、惠安泉港联合会、客家总会等等。

联办单位呼吁更多团体能够加紧时机,赶快参与联署《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备忘录,并派员出席星期日(1019日)上午十时在隆雪华堂举行的签章废除恶法大会。大会当天也会准备《内安法令》展览会、多媒体讲解、精彩短剧表演等等,也会准备午餐招待,敬请各界人士踊跃出席,支持废除恶法。

任何有兴趣参与联署的团体,也能从各联办单位官方网页下载联署表格与备忘录――隆雪华堂网站:www.scah.org.my ,教总网站:www.jiaozong.org.my ,董总网站:www.djz.edu.my

任何疑问,请联络隆雪华堂秘书处郑屹强(电话:03-22746645,电邮:[email protected])。

5 Replies to “【转载】Abolish ISA Campaign(废除内安恶法大会)”

  1. 内安法令,万恶的根源啊阿弥陀佛~

    当初内安法令的成立 ,也是一种阴谋来的
    直接宣布戒严令,然后戒严时期法令成立不需各种手续
    内安法令就是在这种荒谬情况下通过手段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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